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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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顾功耘在《法学》2013年第1期载文《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认为,应使宪法法律能够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应有的效能。首先,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律法至上,究竟谁至上?唯有坚持充法法律至上,才是正确选择。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法律至上,是指治国理政的行为准则和纠纷裁判的依据和标准问题,已经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置于其中。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如果没有内化为宪法法律规范的话,并不能直接作为我们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行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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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国理政 法律法 宪法 反思 党的事业 人民利益 法律至上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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