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规范对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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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代山.台港规范对病死动物尸体的处理[J].人民政坛,2013(7):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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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代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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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台湾地区制定"畜牧法"、"废弃物清洁法"、"食品卫生管理法"等,规范病死猪等动物尸体的处理。养殖户的病死猪必须依法按照委托化制或自行掩埋(焚烧)处理,委托化制的养殖户应与化制厂签定《委托清除集运合同》,自行掩埋或焚烧处理的应向防疫部门申请审批,否则养殖场所有证件不予办理。如果病死猪不依法处理,对外销售,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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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尸体 动物 病死 养殖户 食品卫生管理 焚烧处理 台湾地区 委托 废弃物 申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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