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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摘    要:3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了法制轨道。中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统一的国家规划,各自为政、工作交叉,在低水平重复工作的同时留下大量空白区,造成人力、财力的严重浪费;二是不少部门、单位及个人,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生产活动、工程建设时不采取地质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三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分工、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与义务均不够明确;四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不够,导致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不能落到实处。为解决以上问题,《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运而生。《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有助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也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 键 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行政法规  预防措施  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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