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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的父爱
引用本文:易剑 ,封侯.错位的父爱[J].警察天地,2002(4).
作者姓名:易剑  封侯
摘    要:2001年11月13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对父子作出判决:父亲王德元犯受贿、非法经营同类罪,合并判处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德元之子王军犯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得知判决结果,王德元一声长叹:“完了,我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我的儿子,还有所有的家人啊!”细心的观众发现,一向坚硬如冰的王德元在法庭上看到诚惶诚恐的儿子时,身子有些发抖,浑浊的双眼中竟然流出了泪水。 王德元是以特别爱儿子而闻名的,想不到,到头来不但没有给儿子谋取一个好前程,连儿子本应拥有的人身自由也给“爱”没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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