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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关系调整:从权力收放到职责分工
引用本文:黄红华.县乡关系调整:从权力收放到职责分工[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29(2):83-88.
作者姓名:黄红华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强和改善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调控和引导对策研究"
摘    要:虽然县乡政府之间具有法定的“分权”特征,但受组织人事制度与财税体制等方面的影响,乡镇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受到制约,压力体制下的县乡相互依赖成为县乡关系难以改善的症结所在。浙江省和成都市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对县乡关系进行了调整,分别走上了“县市放权、乡镇扩权”和“放权一收权一分权”的改革道路。与放权、扩权和收权相比,县乡分权是县乡关系调整的根本和长远之计。为实现县乡分权,必须从顶层进行系统设计、增强乡镇财政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提高县级政府直接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同时增强农村自治组织的能力和权威。而县乡分权的具体内容,不仅仅包括划分县乡政府各自的专有职权,还必须明确两者在履行共有职权中的角色定位。

关 键 词:县乡关系  放权  分权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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