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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比较及其完善构想
引用本文:关今华,徐平.海峡两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比较及其完善构想[J].台湾研究,2001(2):78-84,91.
作者姓名:关今华  徐平
作者单位: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 副研究员 (关今华),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副研究员(徐平)
摘    要:维护权利人的精神价值、精神法益和其他非财产性利益是民法中人身权及人格权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在侵权行为法领域里创建出一个新分支——精神损害赔偿法。“台湾民法”吸取欧陆大陆法系的立法经验而建立了保护人身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关 键 词:人身权  民法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完善构想  法益  财产性利益  非财产损害赔偿  核心内容  创建  精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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