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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孙志伟,姚巍鹏.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检察官,2012(20):27-29.
作者姓名:孙志伟  姚巍鹏
作者单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300202
摘    要:基本案情]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某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期间,于2006年1月11日上午,带领被告人郑某等公平交易科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的天津华夏神龙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夏神龙公司)涉嫌非法传销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扣押财务报表及宣传资料若干。当日下午,被告人胡某某、郑某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询问,李某承认其公司营业额为110万余元(与所扣

关 键 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被告人  理解与适用  公平交易  非法传销  工作人员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数额巨大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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