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人员钱某、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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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殿法.商场保安人员钱某、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J].法学天地,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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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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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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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1996年3月16日凌晨,宜兴市华阳商场保安人员钱某和张某经预先合谋,乘其值班之机,在该商场二楼营业厅的柜台及货架上窃取梦特娇牛仔服、羊毛衫、男裤及皮鞋、箱、包等物,合计价值6000余元。接着,钱、张又用螺丝刀分别撬开收银台抽屉,共窃得现金4500余元。嗣后,二人携赃款赃物潜逃回苏北老家,后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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