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要力戒形式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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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鸿福.人大监督要力戒形式主义[J].人大研究,2014(1):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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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鸿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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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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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顾名思义就是监察和督促,本意是指对权力的制约。人大监督的目的,通过制约权力,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比较严重。比如,执法检查,揭露出法律实施过程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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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 形式主义 实施过程 地方人大 其他组织 执法检查 制约权力 法律 监督过程 行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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