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以罚代刑 |
| |
引用本文: | 桂旺,赫捷.岂能以罚代刑[J].公民与法治,2008(10):42-43. |
| |
作者姓名: | 桂旺 赫捷 |
| |
摘 要: | 1、不得以罚代刑【案例】张忠看准了洗头城这个时下火爆的行业,下狠心投资100万元装修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靓妹洗头城,并雇用了15名打工妹做服务员。开张数月的洗头城经营状况十分不景气,张忠有些不知所措了。一天,张忠和一位经营饭店生意的朋友聊起此事,这位朋友建议他上一些刺激项目。经朋友点拨,张忠茅塞顿开,随后,他又雇用了10名外地打工妹来洗头城从事卖淫活动,以吸引顾客。好景不长,经群众举报,开业不到一年的洗头城因从事色情活动被有关部门吊销执照。
|
关 键 词: | 以罚代刑 经营状况 卖淫活动 群众举报 色情活动 打工妹 张忠 服务员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