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视域下的诉讼调解制度——以张家界市的民事诉讼调解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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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迎昕,屈平,覃遵辉.和谐视域下的诉讼调解制度——以张家界市的民事诉讼调解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1(35):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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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迎昕 屈平 覃遵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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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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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诉讼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将长期存在。传统诉讼调解因缺乏规范性而被质疑,本文结合本地区民事诉讼调解实践,对民事诉讼调解存在的社会基础及回热的原因做出了分析,提出了规范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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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诉讼调解 适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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