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并转发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监管场所、各级司法局(科)、各地法律顾问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