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给私有财产撑起保护伞 |
| |
引用本文: | 孔祥训,罗尔豪.立法:给私有财产撑起保护伞[J].法制与经济,2003(6):26-28. |
| |
作者姓名: | 孔祥训 罗尔豪 |
| |
摘 要: | 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一颇具理论创新的新提法,为今后通过修宪和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作了政治意识形态上的铺垫。
|
关 键 词: | 立法 私有财产 非劳动收入 私营经济 当事人权益 法律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