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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引用本文:徐海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与创新[J].长白学刊,2007(2):30-33.
作者姓名:徐海波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社会科学教研部,广东,深圳,518060;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广东,深圳,51806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在中国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其具体表现为,构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社会发展目标;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治、文化的上层建筑,形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  和谐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003-5478(2007)02-0030-04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2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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