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争议的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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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勇,李加宝.执行和解争议的法律救济[J].山东审判,2004,20(6):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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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勇 李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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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范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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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和解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执行环节中的 具体运用,其作为一项灵活方便的执行方式,对于解决 当前所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方 面意义。但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 此法律现象规范不足,导致理论上的不协调以及司法 实践中当事人之间争议频起。因此,对于现行执行和解 制度规范并加以重构,使其制度化、合理化,无疑是执 行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试图从法理上分析现 行法律体系中执行和解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从立法高 度提高执行和解效力,进一步完善执行和解制度,使其 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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