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
| |
引用本文: | 刘俊奇.论法的精神[J].公民与法治,2012(5):4-5. |
| |
作者姓名: | 刘俊奇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任丘市人大常委会 |
| |
摘 要: |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制定法律的宗旨,是规范人们的补会关系和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人们有序地生活。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要人们遵守法律。遵守法律的前提是让社会成员知法懂法,如果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怎么能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
关 键 词: | 法的精神 社会行为规范 社会秩序 社会成员 法律 强制力 保证人 国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