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新刑诉法的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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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文平,赵兰振.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新刑诉法的对接[J].公民与法治,2012(21):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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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文平 赵兰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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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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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诉法按照“加强监督”的指导思想,全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集中表现在侦查权、公诉权、司法救济权、司法监督权的增强上,这使检察机关获得了更好的执法条件,检察工作也将面临最好的发展时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同时也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直接受理案件即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了新的更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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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监督员制度 刑诉法 职务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对接 法律监督权 司法救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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