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发生纠纷不出门就可以解决”——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三级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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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志军,樊玉平.“群众发生纠纷不出门就可以解决”——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三级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见成效[J].公民与法治,2012(15):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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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志军 樊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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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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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季度,魏县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大量的民事纠纷在诉前予以化解,受到了社会各界及群众的好评。魏县仕望集乡崔阁村党支部书记崔玉新深有体会地说:“村里有了法官联络室。群众发生纠纷不出门就可以解决,改变了以往由于村里干部人手紧、村务忙,在村民矛盾纠纷处理上‘群众等着办、调解干部拖着办、办不了就将矛盾上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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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矛盾纠纷 人民法院 群众 魏县 河北省 村党支部书记 案件数量 民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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