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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摘    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史军锋在《民事诉讼学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探析》一文中认为: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在这里,责任指的是义务和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举证贵任在我国有两层含义:一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有义务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合乎事实江是举不出证据的当事人将会被法院否定其主张,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这种不利的裁判后果既表现为实体上的权利和主张得不到法院的确认和保护,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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