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公司对分公司擅自订立的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引用本文:赵炳贵,沈强.我公司对分公司擅自订立的合同是否承担责任?[J].党政干部学刊,1997(4).
作者姓名:赵炳贵  沈强
作者单位:辽宁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炳贵),辽宁北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沈强)
摘    要:沈阳市某商贸公司问:我公司是一国有商贸公司,于1995年改组为有限公司,同时设立5个分公司,在我公司章程中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委任,须经董事会决定,董事长签字。1995年6月,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某未经董事会决定,擅自委任其亲戚杨某为营口分公司经理,同年7月,杨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与南京某厂签订购买空调合同。1996年4月,刘某因经济问题被撤去董事长职务,杨某的问题也被发现,现营口分公司被注销,南京厂要求我公司代为偿还,我公司认为:杨某并非公司职员,其任职是刘某一人所为,没有经过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