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医学科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地位及教学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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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启富,魏春利.浅谈法医学科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地位及教学特色[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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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启富 魏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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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 长春 130117,吉林 长春 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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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医学是刑事技术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医学物证在暴力案件中,如对杀人、抢劫、强奸、投毒、伤害等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死因、死亡方式(性质)、死亡时间、致伤物的判定及推断起着特有的关键性作用。公安院校开展法医学教学应当根据公安工作特点,注重形象教学,使学生熟悉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尸体的征象,现场当事人死亡的判定及在伤亡现场发现、提取和保存法医学物证的基本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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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 公安院校 形象教学 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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