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院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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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敏祥.长宁区法院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J].上海人大月刊,2001(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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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敏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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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每年区人代会召开期问,长宁区法院都要认真负责地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并派出各庭、室、科、队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到代表大组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几年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往往与法院审理的案件有关。1992年至2001年,该院共收到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20件,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1件。其中,涉及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10件、其他工作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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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面意见 人大代表 法院工作 人代会 执行案件 审理 民事案件 负责人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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