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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法院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
引用本文:严敏祥.长宁区法院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J].上海人大月刊,2001(5):36-37.
作者姓名:严敏祥
摘    要:每年区人代会召开期问,长宁区法院都要认真负责地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并派出各庭、室、科、队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到代表大组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几年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往往与法院审理的案件有关。1992年至2001年,该院共收到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20件,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1件。其中,涉及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4件、执行案件10件、其他工作6件。

关 键 词:书面意见  人大代表  法院工作  人代会  执行案件  审理  民事案件  负责人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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