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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院校法学教学的思考
引用本文:杨玉海.关于公安院校法学教学的思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4):109-112.
作者姓名:杨玉海
作者单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法律系,北京,100029
摘    要:法学是一门既有深厚理论基础又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在公安院校法学教学中 ,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培养学生灵活、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长期以来 ,由于受传统应试教育和培养模式的影响 ,公安院校课程从课程设置到教学都存在一些问题 ,忽视对实际操作能力和思辨、创新能力的培养。我们要在全国教育改革的大形势下 ,采取一些措施 ,增强实践性教学 ,除采取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提问式教学外 ,要大力推广课堂讨论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模拟法庭训练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和司法观摩、法律信箱或法律咨询等教学方法或训练方式 ,增强学生的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关 键 词:法学教学  实践性  实际能力
文章编号:1009-3192(2003)04-0109-04
修稿时间:2003年2月15日

A Reflection on the Teaching of Law in the Police College
YANG Yuhai.A Reflection on the Teaching of Law in the Police College[J].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2003,13(4):109-112.
Authors:YANG Yuha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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