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之考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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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爱明,陈英姿.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之考问[J].法制与社会,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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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爱明 陈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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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涟水县人民法院 2. 涟水县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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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均规定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以被告负举证责任为原则,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绝对保护。但认为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全部由被告承担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本文从实证角度对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进行简要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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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举证责任 倒置 正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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