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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演进、现实困境与法律重构——“市管县”体制的合宪性问题探究
引用本文:郑烨,李金龙.历史演进、现实困境与法律重构——“市管县”体制的合宪性问题探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1(5).
作者姓名:郑烨  李金龙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管县体制被逐渐推广,突破了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三级建制,市作为省和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在实践中被正式确立下来。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只有较大的市才拥有辖县权,但随着市管县体制的全面推广,辖县权几乎被普及到所有的地级市,这种缺乏宪法依据的行政区划格局,缺乏合宪性基础,给宪法秩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结合当前市管县体制存在的弊端,对其合宪性进行法律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县法律关系构建的成功经验,为重构我国宪政框架内的新型市县关系提供思路性方向。

关 键 词:“市管县”体制  合宪性  法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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