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伦理是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兼评新《公司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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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玲.法制伦理是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兼评新《公司法》第五条[J].求索,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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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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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 博士生,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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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社会责任是建构现代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重要思想和制度。新修订的《公司法》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企业)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无疑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企业社会责任既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制伦理是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机制。首先,相关法律制度必须内蕴社会责任的伦理追求。其次,应进行道德立法,将企业应对社会承担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具体化为明示的法律规范,将企业的逐利行为纳入自愿守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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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社会责任 法制伦理 强化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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