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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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庆芳.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J].湖北社会科学,2005(8):1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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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庆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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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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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司法理念,是人们在现代司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关于司法职能、司法制度、司法实践的基本观念和根本原理的总和,是我国依法治国条件下需要确立的司法理念。它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相对性和绝对性相统一、多元性和共同性相统一、抽象性和具体性相统一的特点。从价值构成上分析,现代司法理念包含司法中立、司法平等、司法透明、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独立、司法文明七个方面的内容。七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按照司法正义的内在逻辑依次展开,从不同角度体现着正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共同统一于法官以司法审判活动释证社会正义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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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理念 价值构成 司法正义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5)08-013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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