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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据法学体系与英美之比较
引用本文:彭霄.我国证据法学体系与英美之比较[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1).
作者姓名:彭霄
作者单位:广州市委政法委研究室;
摘    要:我国证据法学体系与英美证据法学体系有所差异,根源在于"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书面审理模式"与"言辞审理模式"的差异。完善我国证据法学体系有必要纳入缺失的"论证阐释部分"。

关 键 词:中国证据法学体系  英美证据法学体系  论证阐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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