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损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且直接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和车辆生产使用秩序的混乱。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法制办等8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
关 键 词: | 国务院办公厅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中国 交通管理 工作责任 运输市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