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加强人民陪审 促进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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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武明.福清法院:加强人民陪审 促进司法公正[J].人民政坛,2009(9):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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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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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清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提供有力保障。2005年5月以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3220件,其中刑事案件2153件、民事案件940件、行政案件127件,平均每人陪审案件70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陪审员的参审率分别为92.6%、8.3%和81.4%。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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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陪审员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 福清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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