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盘查的法治化——《人民警察法》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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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杨,范晋,聂英鹏.论盘查的法治化——《人民警察法》修改建议[J].中国刑事警察,2007(3):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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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杨 范晋 聂英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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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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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盘查的性质定位盘查是一种行政权关于盘查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认为应属于行政职权,也有学者认为应属于刑事职权,还有人认为盘查是跨越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的职能。笔者以为,盘查是公安机关在行使日常的行政管理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措施,应属于行政职权。日本的《警察执行职务法》规定的职务询问和台湾《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的盘查在性质上也部属于行政职权。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通常把盘查作为发现犯罪的一种手段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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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警察法》 盘查 修改建议 法治化 行政职权 性质定位 刑事侦查 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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