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临时工”,也有社保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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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志勇.10年“临时工”,也有社保权[J].就业与保障,2010(6):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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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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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作近10年,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没有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金和多年的加班工资没有退还承诺双倍退还的福利金。为此引起双方争议。近日,张振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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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临时工” 社保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 经济补偿金 加班工资 福利金 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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