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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黄鸿劼.论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4):23-25.
作者姓名:黄鸿劼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我国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环境知情权法律地位不够明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狭窄、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环境信息公开法律保障措施较弱等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一些国际法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明确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地位、拓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扩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法律保障机制。

关 键 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知情权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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