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司法的工具属性决定了它被动性、无计划性和不同步性的增长特点。政治对司法的控制模式决定了后者增长的基本模式主要表现为:党组中心下权力的双轨制增长与司法权力的“翻译”式增长。这种增长的实质是国家治理的范式转移与路径转向所带来的话语转换。传统政治话语体系在中央-地方利益分化情境之下的失范, 促使国家更为倚重规范性的司法话语, 这种倚重直接体现为国家对于司法权的强化控制, 而这种新的控制模式与逐渐畸变为地方控制模式的传统国家控制模式存在着持续的紧张关系, 恰恰正是这种紧张的关系, 为中国司法的进一步增长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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