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研究
引用本文:刘春霖.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研究[J].法商研究,2009(2).
作者姓名:刘春霖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07JA820029)
摘    要: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用做出资的是知识产权而非知识产品,但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能成为出资标的物。从理论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应当包括确定性、有益性、可转让性和货币估价的可能性四个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考察,专利权出资应当重点审视该专利权的权利类型,商标权出资则应注重筛选不能充当出资标的物的商标权范围,著作权出资需要对权利内容、特征与客体分别审查。

关 键 词:知识产权出资  标的物  适格要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