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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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保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J].云南人大,2006(1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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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保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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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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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念的有机统一。反映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在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必然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很强的针对性,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引领社会风尚的道德旗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意志的反映机关和人民利益的代表机关.要自觉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做知荣明耻的表率。以高尚的情操和行为规范,引领社会风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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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人民利益 荣辱观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忠实代表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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