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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诉讼:公司和谐发展的司法保障
引用本文:刘雁冰,吴小鹏.股东表决权诉讼:公司和谐发展的司法保障[J].法制与社会,2007(3).
作者姓名:刘雁冰  吴小鹏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 陕西·西安710069(刘雁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西安710002(吴小鹏)
摘    要:股东表决权是股东干预公司经营决策最为积极有效的手段,是公司利益平衡的有力工具。但如果缺乏司法的保障,股东表决权的这一作用就很难得到有效发挥,抑或会沦为管理者或控股股东滥用权力的工具。股东表决权诉讼则是保障股东表决权实现,维护公司利益平衡与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

关 键 词:股东表决权  公司纠纷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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