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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正能量”被异化
摘    要:2013年1月24日《南方日报》刊登安立志的文章,文中指出,判断一种社会行为是否“正能量”,关键看其是否顺应时代潮流,是否合乎人民利益,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符合这些要求的,不要说是赞美、歌颂、维护,就是批评、揭露、抵制,都可视为“正能量”。近期媒体使用“正能量”也似乎这样界定的,对现实的批评,虽未明确称为“负能量”,至少未被列入“正能量”。是否“正能量”是以现实为参照系的。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如果只有赞美、歌颂、维护才是“正能量”,批评、揭露、抵制就是“负能量”,那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时来说,改革开放不正是对“现实”存在的“文革”的政治错误进行拨乱反正的结果么?正是对现实存在的桎梏生产力的体制、价值、观念的批评与改革,才为我国进步与发展提供了“正能量”,而维护“现实”体制、价值、观念的“两个凡是”,恰恰构成了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负能量”。改革开放没有到站,社会进步没有终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当然需要“正能量”,但要防止“正能量”被异化。

关 键 词:能量  异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  《南方日报》  社会进步  “两个凡是”  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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