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约——兼论我国预约制度的立法缺失与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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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敏敏.浅析预约——兼论我国预约制度的立法缺失与立法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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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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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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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约,作为债权合同的一种,其目的是将来订立本约。它在概念、法律特征、存在意义、效力及违约责任方面都呈现了自身的特点。预约合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在保障本约的缔结、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我国合同法却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致使法官在司法实践当中无所适从,也制约了预约合同原有作用的发挥。基于此,本文建议修改合同法,增加有关预约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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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约 特点 违约责任 意义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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