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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物权法分析
引用本文:王瑾.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物权法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2).
作者姓名:王瑾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摘    要: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民对土地的一项基本权利,物权法明确了其用益物权属性。与物权法上其他用益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不同,我国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为依申请,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但行政审批的方式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也导致了现实中诸多问题的出现。因此,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法的弊端分析,提出通过订立村集体与用地申请人之间的使用合同,构建宅基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新模式。

关 键 词:宅基地使用权  原始取得  问题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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