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刍议不当得利的犯罪化——以许霆恶意取款案为例
引用本文:王启亮.刍议不当得利的犯罪化——以许霆恶意取款案为例[J].甘肃理论学刊,2008(4):109-111.
作者姓名:王启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许霆恶意取款案对ATM犯罪的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挑战。本文以该案为背景,试图探求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与刑法上犯罪论之间的连结点。不当得利的犯罪化旨在明确不当得利与犯罪之间的界定,既不能将不当得利行为本身视为犯罪行为,亦不能对不当得利行为进行有罪推定,而是应在勘定不当得利与犯罪行为清晰边界的基础上明确不当得利与犯罪之间的转化标准,并最终着眼于该行为的民刑立法司法认定。

关 键 词:不当得利  犯罪化  ATM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