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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的质疑
引用本文:傅林.对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的质疑[J].人大研究,2007(2):30-33.
作者姓名:傅林
作者单位:天津商学院法学系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检察委员会  集中决策  个人素质  民主集中制  检察长  上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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