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阻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五大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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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富机.当前阻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五大障碍”[J].中国检察官,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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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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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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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立法障碍。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及监督缺乏法律保障性,是导致当前法律监督难以到位的首要原因。《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依据《宪法》而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却对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权的规定表述不明确。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规定,检察机关只“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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