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主义与我国依法治税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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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重庆地税局课题组.税收法律主义与我国依法治税的实践[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2):7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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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重庆地税局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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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地税局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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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税收法律主义,或称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已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纳。在我国确立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不仅是实现依法治税的需要,而且也是我国税收事业走向世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一、税收法律主义的内涵和构成(一)税收法律主义的内涵税收法律主义,是指税收的所有课征事项,都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国家不得向人民征税。日本学者新井隆一认为,“凡对国民纳税义务的确定以及发生法律效果之各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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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8-3455(2000)2-00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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