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核心概念的探讨——对权利在民法中核心地位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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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胜荣.民法核心概念的探讨——对权利在民法中核心地位的反思[J].法制与社会,2010(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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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胜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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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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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权利是权利的下位阶概念。①民法的核心在于权利,民法中所有的概念都是基于权利建构其结构的。民法是一部权利法,法律的结构、各项制度规范的目的主要都是围绕着权利来设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人类对自身以及对社会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权利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权利的要求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权利概念成为人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②本文力图揭示权利本位从上个世纪以来所受到的挑战的原因以及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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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本位 个人本位 社会本位 意思说 利益说 法律之力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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