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
引用本文:孙利国.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6):46-49.
作者姓名:孙利国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26
摘    要: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诈骗罪的主观超过要素,是认定诈骗成立必不可少的主观要素。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问题,在准确认定诈骗罪成立中特别重要,认定时应坚持目的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目的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超过要素,实务认定方法主要是刑事推定。

关 键 词: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司法认定

The Judicial Cognizance to the Purpose of Illegal Session of the Crime of Fraud
Authors:SUN Li-guo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