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中院 主动接受监督 确保公正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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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勇,周盖雄,陈凌云.邵阳中院 主动接受监督 确保公正司法[J].中国审判,2012(2):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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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 周盖雄 陈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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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近年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意识,通过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程序、改革人大代表的联络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不断走向规范化。在人大强有力的监督和支持下,邵阳中院工作报告连续7年在人代会上全票或高票通过,法院队伍连续7年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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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 人大监督 邵阳市 中院 中级人民法院 人大常委会 监督工作 队伍建设 接受 湖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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