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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违法行为
引用本文:王爱萍.论职务违法行为[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4).
作者姓名:王爱萍
作者单位: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南京,210012
摘    要:职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必备条件。职务违法行为仅指职务行为,不包括个人行为;仅指违法行为,不包括合法行为;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区分职务违法行为的性质关系着责任归属和国家赔偿的性质。

关 键 词:国家赔偿  职务行为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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