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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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爱萍.论职务违法行为[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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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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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南京,2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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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必备条件。职务违法行为仅指职务行为,不包括个人行为;仅指违法行为,不包括合法行为;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区分职务违法行为的性质关系着责任归属和国家赔偿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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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职务行为 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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