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与法制新闻刍议 |
| |
引用本文: | 王军.公开审判与法制新闻刍议[J].法学,1987(2). |
| |
作者姓名: | 王军 |
| |
摘 要: | (一)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除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阴私的案件、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外(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条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其余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