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特殊性及其政策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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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才武,曹兴国,曹余阳.我国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特殊性及其政策含义[J].学习与实践,2012(7):10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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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才武 曹兴国 曹余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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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湖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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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省财政厅委托课题"湖北省省直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研究(2011年)"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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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公布及中央"文资办"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领域体制改革进入"改革攻坚突破期"。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思想、政治保证和战略路径的创新,标志着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时代的到来。为适应我国文化繁荣发展的战略性进程,中央及地方在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加快推进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建立。但如何把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确立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模式,业已成为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紧迫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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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企业 出资人制度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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